4月15日,宣恩县高罗乡集镇居民赵先生致电本报求助,他说,他家的洗衣机在洗衣时起火自燃,可经销商却一分钱也不愿意赔偿。
赵先生介绍,12日,他的妻子正用洗衣机洗衣服时,发现洗衣机在“冒烟”,于是妻子拔掉洗衣机插头,去找经销商来维修洗衣机。还没等妻子叫来维修人员,洗衣机就燃起来了,不但洗衣机“报销”,洗衣机里面的衣物也都被烧坏,房间的玻璃也被烧炸,幸亏发现及时才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赵先生说,洗衣机购于2009年,当时商家承诺了3年保修。可他找到经销商时,对方却拒绝赔偿。赵先生在产品说明书上找到生产厂家的电话,多次拨打都提示“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因此他怀疑自己购买的是假冒伪劣产品。
记者根据赵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找到了他提到的经销商,对方却说“没有发票,我们肯定不会管”。赵先生解释,因为都在集镇居住,人很熟,在买洗衣机时就没有索要发票,“谁知道现在成了他推卸责任的借口”。
高罗乡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接到相关投诉,正在安排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