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家电市场大打折,但一些看似“低价”的商品,有的要么无货,有的暗藏暴利,有的售后服务大打折。昨日晋安区12315台和晋安区消委会联合提醒市民,岁末年初买家电莫掉入“低价”陷阱。
看似便宜却无货
案例:今年12月13日,福州张先生借着某家电卖场做活动之机,花7000多元买了台平板电视,当时商家告诉他,由于他选中的这款电视促销力度大,买的人比较多,暂时缺货,5天后才有货,张先生就先交了钱。然而到了12月19日,张先生被告知,其购买的这款电视已经停产了。张先生于是向消委会投诉,经调解,张先生优惠购买了另外一款电视,商家赠送电饭煲等礼品。
提醒:每到黄金周或春节期间,就经常出现因低价购买家电而拿不到货的投诉,这主要是商家对一些低价、特价商品的销售情况估算不准,导致库存和销售出现脱节,再加上春节人员不足、交通不便、厂家停产或减产等因素,导致补货困难。此外还有很多虚假宣传问题,如广告写“特价”,实际上却是高价;有的活动宣称送赠品,等顾客买完单,却说“礼品已发完”等。因此消费者购买各类低价、特价商品时,如发现商家不能及时供货,可让商家详细标注延迟交货甚至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以便更好维权。
屡修不好却不能退换货
案例:今年11月初,胡女士在某家电商场买了台冰箱,但只用两天冰箱就不制冷了,售后人员上门修好后未填写维修记录。11月中旬冰箱再次不制冷,售后人员再次上门维修并承诺已修好。12月4日,胡女士再次发现冰箱不制冷,怀疑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但商家称根据“三包”规定,这种情形只能修理,不能退货。后经调解,商家予以换货。
提醒:根据“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可换货或退货。有的商家在提供维修服务时,故意不填写维修单,使得消费者难以退换货。又比如,根据“三包”规定,出现质量问题,7天内可退货,有的商家故意拖到7天后解决,则变成不能退货只能换货。因此,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及时跟商家交涉,并注意保留和收集证据。
安装不当影响质量
案例:今年11月初,何小姐买了台空调,并由售后人员安装完毕。但过了几天,她发现空调装歪了,于是致电向安装人员反映,对方坚称安装没问题,是她家屋顶不平才会感觉空调安装不平。后来何小姐邻居也在装空调,于是何小姐请邻居家的安装工检测一下,被告知自己家的空调确实没有安装平衡。经消委会调解,空调售后人员才上门重新安装,并赔礼道歉。
提醒:岁末由于不少外地安装人员回家过年,使得家电安装问题凸显。此前就发生过因钉子安装不稳导致平板电视脱落的情况。据统计,当前有超过一半的空调故障都是由安装不当造成的。因此消费者购买家电后,要请商家安排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服务人员安装,并仔细检查他们的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