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份,杭州的一位女士在物美超市下沙店买了台小鸭牌的双缸洗衣机,这两天脱水的电机出现了故障。本以为有3年的保修期,可以让维修人员免费维修。可是维修人员上门后,却要收50块钱的维修费。这位女士觉得费用收得不合理,上周五她打进杭州电视台《直播12345》栏目热线反映此事。
反映人:2008年1月19日,我在下沙的物美超市买了一台洗衣机,现在脱水桶的电机坏掉了,但还在保修期内。
主持人:保修期是几年?
反映人:保修三年。
主持人:找他们来修过吗?他们怎么说?
反映人:当时打电话给他们,他们就上门来看了。当时说,电机是免费更换的,但要收50块钱的维修费。
主持人:你的意思是说在保修期内,电机可以免费更换,但是收取50块钱维修费不合理?
反映人:是的。因为产品保修单上说在保修期内都是免费维修的。
主持人:我们把物美下沙店家电部负责人刘先生的电话连进来。
刘先生:这位女士买的洗衣机是什么牌子的?
反映人:小鸭牌双缸洗衣机。
主持人:2008年1月份买的,现在还在保修期内。洗衣机脱水的电机坏了。她给你们打过电话,工作人员也上门看过了,当时对她说,电机是可以免费更换的,但是要收取50块钱的修理费,反映人觉得不合理。
刘先生:整机的保修是一年,电机也是属于整机的一部分。一年之内有配件坏了,都可以免费维修。
主持人:整机的免费服务只有一年?这个有在保修单上面说清楚吗?
反映人:没有。
主持人:如果是按照刘先生刚才的说法,必须要在保修单上面说清楚。这样的话,如果用了两年多的洗衣机,电机坏了,只要把保修单拿出来一看就明白了,整机只有一年,主要部件是三年。现在问题是在保修单上面没有说清楚,只写了保修3年。那你说能怪谁呢?怪消费者吗?
刘先生:这个毕竟是2008年1月份买的,当时的销售人员有没有说,也无从考证了。
主持人:当时销售人员有没有说是另外一回事情。但你保修单上一定要把这些话印上去。让消费者买了产品以后能够一目了然。
刘先生:这个在国家的“三包”规定上都明确注明了。
主持人:但是消费者不可能每天看这个“三包”的文件。保修单上完全可以印上去的。我觉得你们应该把这个建议跟厂家说清楚。
刘先生:这个作为顾客可能是没有去了解“三包”的具体情况,我们也存在着没有和顾客讲清楚的可能。等一下把顾客的电话留给我,我再去联系一下厂家。
主持人:好的。我觉得像这样的情况,消费者难道都要去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吗?难道上面那些很细的要点都要看得很清楚吗?其实,在保修单上印上一句不就可以了嘛,比如,整机保修三年,单件坏了只保修一年。这样的话,反映人遇到问题就会把保修单拿出来,看清楚后也就没话说了,让消费者明明白白知道问题应该怎么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