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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该“洗澡”了!如何正确清洗有学问

时间:2019-08-13 15:06:4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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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制冷效果变差?耗电变多?噪音越来越大?这时候,就需要考虑空调是否应该清洗了。但是,空调清洗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需要专业人员来操作。经过专业的清洗,除了清除污垢、除味、净化空气,空调的耗电量将减少15%-30%,还能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

    空调清洗收费有高有低

    由于空调特殊的工作方式,灰尘、污垢、细菌等都会在空调内部,不但影响空调的制冷、热功能,还会促成螨虫的滋生,污染整个室内的空气、传播疾病。如果空调长时间不清洗,消费者就可能会会感觉头晕、乏力、容易感冒、发烧,发生呼吸道疾病,还可能患上过敏性肺炎、皮肤过敏等疾病。所以,空调必须要定期清洗,来保障室内空气的清洁和空调器的正常工作。

    虽然都是清洗空调,可是空调清洗收费不等,价格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业内人士介绍,有一些清洗游击队的报价很低,只有几十元,但是这是以使用劣质清洗剂作为代价的。选择谁来清洗空调,也是一门学问。

    在价格方面,全行业并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所以也给了“游击队”们乱报价的机会。一般的正规空调品牌售后对于空调清洗服务的收费在30元至100多元不等,主要是看简单清洗还是对空调进行深度清洗。另外影响空调清洗服务收费的还有清洗剂的优劣,但是如果采用劣质清洗剂,10块钱清洗空调业是有可能的。

    据了解,简单清洗就是清洗空调室内机的表面、滤网,这个可以不需要专业清洗人员,消费者可以自己将滤网从空调上拆下来清洗。但是如果是深度清洗,就需要专业人员来操作了,比如室外机、冷凝器、蒸发器的彻底检修和清洗。相比较而言,深度清洗的价格会更贵一些。

    如果使用劣质空调清洗剂,那么不但不能起到清洗空调的作用,反而还可能造成空调蒸发器铝制表面被腐蚀,影响空调的使用寿命。而劣质清洗剂散发的异味,也是对人体有害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很多消费者在请“清洗游击队”上门服务后,会被告知空调这个零件坏了,需要换那个配件等等。据了解这正是“游击队”赚钱的方法,他们采用低价格吸引消费者,却让消费者换零件维修空调,来增加消费者不必要费用的支出。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近日举行的贯彻新《商标法》实务研讨会上表示,从5月1日起“驰名商标”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上,“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的宣传即将终结!此次商标法修订后,明确了驰名商标认定的机关、程序、环节,并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如违反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据了解,空调企业中,格力、美的、海尔、志高、海信科龙、大金、春兰、奥克斯、松下等,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

    同时工商总局明确:“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上并于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也就是说,5月1日以前就已进入市场的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5月1日后仍可继续销售,直至售完。

    此外,工商总局还确定,把“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上,驰名商标持有人应承担违法责任,由其住所地工商部门查处。住所地不在中国境内或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工商总局指定的工商部门查处。

    ■目的

    令“驰名商标”标示“下架”的立法目的在于,还原“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本来面目,更好地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新规定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在立法层面上对于规制驰名商标宣传的直接法律依据上的空白,有利于遏制权利滥用,更好实现驰名商标权人与其他商标权人、消费者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澄清

    消费者往往以为,“驰名商标”代表某个品牌商品质量好、信誉高。工商部门人士就此指出,2001年“驰名商标”在第二次《商标法》修订中出现时,本意是对其扩大商标保护范围,可以跨类别、跨领域实施更好地保护,防止被侵权“傍名牌”,而并非一个荣誉称号。商品贴着“驰名商标”标识,并不足以说明其质量胜过同类产品。

    “但实际上,在过去这些年里,‘驰名商标’被异化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不少地方政府把当地驰名商标的拥有量看成一种政绩工程,对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当地企业发放高额奖金,这无疑鼓励了部分企业对驰名商标的不正当逐利,甚至有的企业不惜通过制造假案诉讼以获得司法认定。

    二是企业无视驰名商标认定中“个案有效”“动态变化”原则,不正当地把驰名商标异化为广告资源,对商标“驰名”本身大范围、长时间地做广告宣传,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

    三是在事实上成为左右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因素。尤其是“驰名商标”字样在公交车、产品包装上惯常出现,使消费者把驰名商标看成是顶尖品牌,以致盲目选择标有“驰名商标”字样的产品和服务。

从四川省消委会获悉,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2014年第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450件,其中,对餐饮行业“霸王条款”的投诉呈现“井喷”。

  西餐厅退还60元开瓶费

  今年3月,成都市民刘女士在“莎宾娜”西餐厅用餐时,被迫缴纳了60元的开瓶费。接到投诉后,成都武侯工商局小天竺工商所工作人员赶到这家西餐厅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告诉餐厅方负责人,根据新实施的《消法》,最低消费、酒水开瓶费都属于霸王条款,并要求餐厅退换刘女士60元开瓶费。而这也是新《消法》公布后,成都首例开瓶费退还调解案件。

  “过去,餐饮行业的‘霸王条款’作为行业惯例存在,消费者只能默认或者接受,因此,这类投诉在以往鲜有涉及。”省消委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而在2014年第一季度的投诉案件中,关于餐饮行业“霸王条款”的投诉则呈现“井喷”,“这可能与新《消法》实施有很大关系。”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肖向荣分析。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居首

  从省消委统计的数据来看,今年第一季度涉及商品服务质量问题的投诉仍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在商品投诉中,居前3位的分别是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和日用商品类。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投诉由去年的24.4%上升到26.99%,上升幅度最大。

  值得一提的是,一季度涉及食品类的投诉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68个百分点。“从侧面说明市场食品类质量有所改善。”肖向荣说。

  此外,服务类投诉整体呈上升趋势。在邮政服务类投诉中,快递服务业投诉占比最高,达82.41%,主要集中在快件被掉包、快件延误、丢失损毁、索赔困难等。

今天商务部研究院发布《2014年消费市场发展报告》预计,2014年中国家电消费将继续保持11%左右的稳健增速,家电网购也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速。

报告称,今年全年大家电销量将趋于稳定,以健康家电为代表的小家电将继续呈现高增长态势,以净水器和空气净化器为掉膘的健康家电依然会保持70%-100%的增速,中高端家电占比将继续提升。整个家电类消费增速将继续保持11%左右。

报告指出,2013年,家电网购成为家电消费的重要模式之一。预计在国家促进信息消费相关配套政策激励之下,2014年家电网购市场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速,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2014年中国家电网购销售额占整体家电销售额之比将达15%,物流行业逐步向三四线城市渗透。

报告显示,2013年,平板电视线上销量占总体电视销量的12%;空调线上销售额实现翻番;洗衣机线上零售量300万台,同比增长135%;冰箱线上零售量350万台,同比增长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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