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芯碁微装披露的运动平台及组件价格指数与基于采购金额和采购数量得到的平均采购价格变化趋势完全不同,加上产销存勾稽关系无法建立及2017年发出商品数量前后不一等关键信息,在问询回复不求甚解的情况下仍过会,如此注册制审核市场不“信服”都不行。
本刊研究员 刘俊梅/文
11月13日,在科创板申请IPO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芯碁微装”),经过两轮问询后,终于通过了审核。
成立于2015年6月的芯碁微装,专业从事以微纳直写光刻为技术核心的直接成像设备及直写光刻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以及相应的维保服务,其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PCB直接成像设备及自动线系统、泛半导体直写光刻设备及自动线系统、其他激光直接成像设备以及上述产品的售后维保服务,产品功能涵盖微米到纳米的多领域光刻环节。
2017-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芯碁微装实现营业收入2218.04万元、8729.53万元、20226.12万元和7590.22万元,2017年至2019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1.98%。同期,芯碁微装实现净利润-684.67万元、1729.27万元、4762.51万元和991.31万元,2018年净利润由负转正,并呈现良好的增长趋势。
不过,研读其招股说明书及两轮问询回复发现,芯碁微装的一些信披内容仍存在疑问,令人不解。
采购价格指数能否真实反映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化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芯碁微装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运动平台及组件、图形生成模块、光路组件、曝光光源、自动控制组件等,且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均采用价格指数衡量。
对此,科创板审核委在首轮问询问题9中提出,请发行人披露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并分析价格波动的原因。
不过,从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的披露结果来看,芯碁微装仍坚持采用价格指数来衡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至于这种坚持背后有什么具体原因就不得而知了。但是,从首轮问询问题9回复所披露的内容来看,价格指数能否真实反映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化可能还需要画个问号。
招股说明书仅披露,报告期内,芯碁微装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运动平台及组件、图形生成模块、光路组件、曝光光源、自动控制组件等,但每个项目中具体由哪些内容构成,招股说明书及两轮问询回复中均未明确披露。
此外,在首轮问询问题9关于“原材料与相关产品的量产关系”和“原材料采购数量与相关产品的产销存匹配关系”的回复中,芯碁微装披露了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但除运动平台及组件外,图形生成模块、光路组件、曝光光源、自动控制组件分别采用DMD集成块、测角仪滑台、激光光源和紫外LED光源、工控机作为代表来进行披露。这也就意味着,只有运动平台及组件可根据采购金额及采购数量来计算其平均采购价格。
下面看看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回复中关于运动平台及组件的披露情况。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运动平台及组件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348.61万元、1685.51万元、5653.02万元和2816.54万元。
运动平台及组件的采购价格采用价格指数来衡量,2017-2020年上半年,运动平台及其组件的采购价格指数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可知,运动平台应是运动平台及其组件类原材料中具有代表性的内容;而且,报告期内,运动平台的采购价格指数呈逐年下降趋势。
但首轮问询问题9的回复却给出了不一样的结论。
首轮问询问题9回复披露,原材料运动平台及组件主要包括四轴平台、Z轴平台、精密平台、双驱龙门直线电机平台、XYZ轴位移平台、R轴位移平台等,2017-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运动平台及组件的采购数量分别为121个、100个、169个和105个。
根据运动平台及组件的采购金额和采购数量不难得出,2017-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运动平台及组件的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11.15元/个、16.86元/个、33.45元/个和26.82元/个。由此可见,2017-2019年,运动平台及组件的平均采购价格逐年上升;2020年上半年,尽管采购均价比2019年稍有下滑,但仍远高于2017年和2018年的采购均价。
无疑,这个变化趋势和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代表运动平台及组件价格变化的运动平台价格指数变化趋势截然不同。
这也意味着,运动平台及组件的具体构成中,有比运动平台更能影响运动平台及组件平均采购价格变化的其他内容,那这一内容又是什么呢,其采购量和采购价格相对于运动平台,又有怎样的显著程度,以至于对运动平台及组件的采购均价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呢?这种情况下,芯碁微装采用运动平台的价格指数来说明运动平台及组件的采购价格变化,是否有意义呢?
由此自然会想到,其他几类原材料的价格指数是否也能真实反映其价格变化趋势呢?为什么芯碁微装没有按照首轮问询要求披露原材料采购价格,而要坚持采用代表性原材料的价格指数来衡量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呢?这些疑问都期待能得到芯碁微装及其中介机构的回复。
库存商品数量究竟几何难确定
一般而言,产量、销量和期末产品库存量之间存在一种勾稽关系,即,期末产品库存量等于期初产品库存量加上当期产量减去当期销量。
但从芯碁微装披露的信息来看,这一勾稽关系似乎并不适用于芯碁微装。
首轮问询问题9关于“原材料采购数量、相关产品产量、销量与库存量之间的匹配关系”的回复披露了芯碁微装在报告期各期的产品产量、销量和期末库存量(如下表所示)。
根据上表数据及勾稽关系可计算出,2018-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产品期末库存量的理论值分别为38台、61台和88台,比披露的产品库存量分别多了1台、2台和2台。
显然,芯碁微装产量、销量和期末产品库存量并不满足上述勾稽关系。那么,芯碁微装披露的产量、销量和期末产品库存量,究竟哪个出现了信披错误呢?
此外,第二轮问询问题9关于“发出商品退回情况”中披露,芯碁微装发出商品均签订了销售合同、试用合同或租赁合同;2017年期末,发出商品数量为17台,金额为3027.04万元。
但在分析发出商品的发出、结转成本、退回情况时又披露,2017年期末,芯碁微装发出商品数量为21台,金额为3027.04万元。
在对同一个问题的回复中,2017年期末,发出商品的金额一致,数量却出现了两个相差4台的披露结果。那么,芯碁微装发出商品数量究竟是多少呢?
尽管目前已通过审核,但芯碁微装及其中介机构是不是应对上述疑问给出一个有说服力的解释呢?
附:芯碁微装IPO主要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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